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牧字的形体,像人手持牧鞭(或树枝)赶牛之状,表示放牛吃草的意思。放牛为牧,同样,放马、放羊、放猪等均可称“牧”,所以牧字的本义为放养牲畜。引申指放养牲畜的人。在古代,统治者把老百姓视同牛马,而以牧人自居,所以称管理和统治老百姓为“牧民”。一些地方州郡的最高长官也被称为“牧”或“牧伯”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攴(手持棍),从牛,会放牧之意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承接金文并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牧。

《说文·攴部》:“牧,养牛人也。从攴,从牛。”本义为放牧牲畜。

牧,本义指①放牧牲畜: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,使~羝;~羊;~童;~场;游~;畜~。用作名词,也指②牧人,牧地:马有圉,牛有~;自~归荑,洵美且异。由放牧引申用作动词,指③管理,统治:民者,在上所以~之。用作名词,也指④管理者,统治者:今夫天下之人~来有不嗜杀人者也。古代也指⑤州的长官:在外监司~守,亦皆贪鄙成风,不以地方为意。

牧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