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(似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以,象形兼会意字。以与巳同源。甲骨文是巳(胎儿)的倒文,即头朝下的胎儿,表示已经成形。要降生了。金文或加人旁,以强调其为胎儿。篆文承接甲骨文和金文并稍加繁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以。

《说文·巳部》:“用也。从反巳。象形。”此为引申义。本义当为已成形的胎儿。

,本义指已成形的胎儿。胎儿借母体而成,由母体而生,似母体之形,故遂引申为①凭借,用:欲知天,~人事;忠不必用兮贤不必~。又引申指②原由,因:何其久也,必有~也。又引申指③相似,像:虽乘奔御风,不~疾也。“以”后来逐渐虚化,主要用作介词和连词,作介词,表示④用,拿,把,将:~弱胜强;动之~情;~俭朴为美德;~为。又表示⑤依照:~次就座。又表示⑥因,因为:不~言举人。不~人废言。又表示⑦在,于:夫物~春生而夏长。作连词,表示⑧目的:提前出发。~免迟到。又表示⑨并列或相承,同“而”:夫夷~近则游者众;虏魏太子申~归。又表示⑩时、地、数量的界限:黄河~南;十点~前;三十~上。为了分化字义,后来相似之义便另加义符“亻”,写作“似”来表示。

,从亻从以会意,以也兼表声。读sì,本义指①像:与天地相~,故不违;类~。引申指②好像,仿佛:吾~有一日之长;~乎。用作介词,表比较。相当于③于:东风寒~夜来些;一日好~一日。又读shì,用于名词、代词或动词后,表示④比况:他像个猴儿~的。

以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