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人,弗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佛。异体有彿、髴。今以佛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人部》:“佛,见不审也。从人,弗声。”本义为看不太清。

佛,读fú,用于联绵词“仿佛”,异体有“彷佛”男鬓”,表示①似乎,好像:山有小口,仿~若有光。又读fó,用作梵语“佛陀”的省称,意为觉者,遂成为②对佛教徒得道者的称呼,亦特指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:西方有神,名曰~;事~求~,乃更得祸。

佛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人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