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收,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(手持刑杖),从(表纠结),会拘捕犯人之意;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收。

《说文·部》:“收。捕也,从攴,丩声。”本义为逮捕。

收,本义指①逮捕:此宜无罪,女(你)反~之;~监;引中为②收敛,聚拢:余~尔骨焉;~天下兵,聚之咸阳;~缩~藏。进而引中为③收荻,扶得:使人~下县。得精兵八千人;麦~。又引申为④收取,接纳:责(债)中~乎?~徒弟;~回。由收拢又引申为⑤结束:雷始~声,~工。

收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部。凡从收取义的字皆与获取等义有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