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宇。篆文从革(皮子),奚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鞵。俗作鞋,改为圭声。如今以鞋为正体。

《说文·革部》段注:“鞵,生革也。从革,奚声。”本义为脚上穿的鞋子。

鞋,本义指鞋子:古人以草为屦,皮为履,后唐马周始以麻为之,即~也;单~;棉~;草~;凉~;皮~。

鞋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革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