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完,形声字。篆文从宀(房屋),元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完。

《说文·山部》:“完,全也,从宀,元声。”本义为房屋修建完好无缺。

完,由本义房屋修建完好无缺,引申泛指①完好,完整:巢非不~也;覆巢之下无~卵;体无~肤;~善。用于人品,指②完美无缺:人无~人。用作动词,指③使完好,保全:~璧归赵;盖失强援,不能独~。又引申为④修筑,整治:父母使舜~廪。由修建完。又引申泛指⑤完成:~工;~稿;~卷。义引申指⑥缴纳(赋税):~税;~粮。由完成又引申为⑦完尽:钱也用~了;再进而引申为⑧生命终结或陷入失败绝境:大家都说,~了,怕是遭了狼了;计划全~了。

完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宀部。凡从完取义的字皆与完整等义有关。

以完作声符的宁有:院、浣、莞、垸、烷、脘、皖、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