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金文的处字,像一个人坐在凳上之形;或从虎头作为声符,表示这个字的读音。处的本义为坐,引申为居停、居住之义,又指跟别人一起生活、交往。现在的处字,则多用为处置、办理之义。

处分:处理。又指对犯罪或错误的人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。

处境:所处的境地。

处世:在社会上活动,跟人往来。

处事:处理事务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兼形声字。处与凥(居)同源。金文从人,从几,从虍,是一个头戴虎皮冠的人据几而坐的形象。虍也兼表声。繁体发展为“處”,简体发展为凥(居)。篆文将处分为繁简二体。隶变后楷书分别写作處与処。如今皆简化作处。注意:“处”与“咎”“昝”所从的“处”并非一字。

《说文·几部》:“処,止也,得几而止。从几,从夊。處,処或从虍声。”本义为止息。

处,读chǔ,本义指①止息:日夜不~。引申为②居住,栖息;穴居而野~;~女。又引申指③存在,置身:设身~地;~在有利地位。又引申指④交往;友好相~。又引申指⑤享有,自居:功成不~。又引申为⑥决断,处置:将军量力而~之。又引申指⑦惩罚:~决。又读chù,用作名词,指⑧处所,地方,方面:住~;长~。又特指⑨时间:不知明镜里,何~得秋霜。今又指⑩机关团体办公的地方:教务~。

处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,作偏旁时用处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处归入夊部,処仍归入几部。凡从处取义的字皆与止息等义有关。

以処作义符的字有: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