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雷字,中间弯曲的弧线代表闪电的光线,闪电周围的圆形表示响雷所发出的巨大爆裂声响;而小篆雷字增加雨头,则表示雷电多发生在雨天。因此,雷的本义是指下雨时空中激电所发出来的响声。

雷霆:暴雷、霹雳。也形容威力或发怒的样子。

雷同:打雷时很多东西会引起共鸣,同时响应。比喻随声附和,又指不该相同而相同。

雷厉风行:像打雷那样猛烈,像刮风那样迅速,比喻行动快,声势猛烈。

 

另:

 

指事字。甲骨文从申,像闪电伸张,两个圆圈则象征雷声滚滚。金文加出雨,圆圈变成四个车轮,更突出了雷声滚动之意。篆文承接金文略省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靁,或省作雷与畾。

《说文,雨部》:“靁,阴阳薄动雷雨生物者也。从雨,畾象回转形。”本义为打雷。

雷,本义指①打雷:殷其~,在南山之阳;未雨先~;~霆之怒;~同(雷鸣时不同的物体同时发出响应)。比喻②迅速:~厉风行。又比称一种③爆炸性的武器:地~;鱼~。

雷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畾则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雨部,畾则归入田部。凡从雷取义的字皆与雷声连续滚动等义有关。

以雷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擂、檑。

以雷作声符的字有:蕾、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