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甲骨文和篆文从犬(犭),良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狼。

《说文·犬部》:“狼,似犬,锐头,白颊,高前,广后。从犬,良声。”本义为似犬的一种野兽。

狼,本义指①似犬的一种野兽:猛如虎,很如羊,贪如~;有~当道,人立而啼;~心狗肺;~子野心;~烟;~狈。狼性残忍贪婪,故又用以比喻②凶狠:赵王~戾无亲;秦国之俗,贪~强力,寡义而趋利。用于“狼藉”,比喻③散乱不整:履舄交错,杯盘~藉。又引申指④不可收拾:声名~藉。

狼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犬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