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形声字。篆文从手,發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撥。如今类推简化作拨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撥,治也。从手,發声。”本义为整治。

拨,本义指①治理,整治:~乱世反诸正;~乱反正。引申指②除掉,除去:秦~去古文,焚灭《诗》《书》。又引申指③拨开,拨动:~却白云见青天;~火棍;~门。又进而引申指④分给:吾随后~人马来接应;~款;调~。由拨动又引申指⑤弹拨:转轴~弦三两声,未成曲调先有情。又引申指⑥指点;点~;指~。作量词,用于⑦人的分组:每十人作一~。

拨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