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舌的本义就是舌头。甲骨文的舌字,下面的口是嘴的象形,从嘴中伸出来并带有口液的东西,就是人的舌头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舌,在口所以言也,别味也。”人的舌头有两大功能:发音说话和辨味,所以与说话和食味有关的字多从舌,如舐、舔、甜等。

舌耕:古代把教书授徒称为“舌耕”,意即以口舌为谋生工具。

舌人:古代指通他国语言、担任翻译职务的官员。

舌剑唇枪:比喻一个人言辞犀利,能说会道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张口伸舌有所舔动形。金文或另加出食物的碎屑。古文和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舌。注意:篆文还有个字,表示将口卡住。隶变后楷书本写作guā),作偏旁时也简作了“舌”,遂与舌头的“舌”相混。

《说文·舌部》:“舌,在口所以言也,别味也。从千,从口,千亦声。”析形不确。本义为舌头。

舌,本义指①舌头:莫扪朕~,言不可逝矣;张仪谓其妻曰:“视吾~尚在不?”其妻笑曰:“~在也。”瞠目结~;巧~如簧;~苔。说话用舌,故又引申指②言辞:惜乎,夫子之说君子也。驷不及~;唇枪~剑;~锋颇健;白费口~;嚼~;~战;多~。引申也指③像舌的物体:维南有箕,载翕其~;金铃木~;火~;箭~;帽~。

舌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舌部。凡从舌取义的字皆与舌头、言辞等义有关。

以舌作义符的字有:敌(本义为舔尽,今为“敵”的简化字)、舐、甜、辞、舔、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