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(朙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的明字有两种写法:一是由日月两字组成,用来计时,表示月落日出、日月交替之际,即拂晓时分;另一种写法是由月和一个窗形的结构组成,意思是月光照进窗内,表示光亮之意。金文、小篆的明字,均以后一种形体为准,只是到隶书、楷书以后,两种形体并存,现在的明字则确定为日月之明了。不过现在的明字,一般用为光亮之义,不表示拂晓的意思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月照窗棂,或从日月朗照,皆会光明、明亮之意。古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朙和明。如今规范化用“明”。

《说文·明部》:“朙,照也。从月,从。明,古文朙,从日。”本义为光明。明,本义指①光明:在天莫~于日月;~亮。又特指②天亮:东方未~,颠倒衣裳。天亮是下一时段的开始,故又引申指③下一(天、月、年):其~月,子产立公孙泄及良止以抚之;~年,送客湓浦口;~日复~日,~日何其多。由明亮又引申指④明显:是非之形不~;黑白分~。又引申指⑤心里明白、懂得、了解:臣~于此,则尽死力而非忠也;不~事理。由对事物的清晰认识,又引申指⑥明智:知人者智,自知者~;恐托付不效,以伤先帝之~;精~;英~;聪~。由眼睛能看清东西,又引申指⑦眼力:~足以察秋毫之末,而不见舆薪;失~。由明显又引申指⑧公开:我~告子;~察暗访。用作动词,表示⑨使明白:以~失得之报;何以~其然也?

明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日部。凡从明取义的字皆与光明等义有关。

以明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盟。

以明作声符的字有: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