烕(灭、滅)

(古文字);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古文和篆文从火,从戌。表示用器械扑打灭火。隶变后楷书写作烕。是“滅”(灭)的本字。

《说文·火部》:“烕,灭也。从火、戌。火死于戌。阳气至戌而尽。”解说是根据“戌”的假借义所作的附会。本义应为熄灭。

烕,本义为熄灭。后来“烕”作了偏旁,便又另加义符“水”,写作“滅”来表示。成了用水淹没。如今简化作“灭”。故“灭”既表示①熄灭:若火之燎于原,不可向迩,其犹可扑~;烟消火~。又表示②淹没:大溢逆流,无有丘陵衍沃,平原高阜;尽皆~之;~顶之灾。引申为③灭亡:赫赫宗周,褒姒~之;大义~亲。又引申为④消灭:尔曹身与名俱~,不废江河万古流。

烕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戈部。凡从烕取义的字皆与消灭等义有关。

以烕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滅(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