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兔,兽名,是一种长耳短尾、肢体短小的小动物。甲骨文的兔字形体,简单而概括地表现了兔子的这些基本特征。

兔死狐悲:比喻物伤其类,因同类的死亡而感到悲伤。

兔起鹘(hú)落:像兔子的跃起,像鹘鸟的俯冲,极言行动敏捷。也用来比喻书画家用笔的矫健敏捷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一只兔子形。石鼓文稍讹。篆文将其文字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兔。

《说文·兔部》:“兔,兽名。象踞,后其尾形,兔头与龟头同。”本义为兔子。

兔,本义指①兔子:狡~死,走狗烹。传说月中有玉兔捣药,故又用作②月亮的别称:虹影迥分银汉上,~辉全写玉筵中。

兔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儿部。凡从兔取义的字皆与兔类动物等义有关。

以兔作义符的字有:冤、逸。

以免作声符的字有:堍、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