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(胖、判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bàn—上部是八表示分,下部是牛表示大物体。《说文》:“物中分也。从八从牛。牛为物大,可以分也。”半的本义是指事物的二分之一(即一半);引申为在……中间,如半夜;又比喻很少的意思,如一星半点;还有不完全的意思,如半成品、半透明等。

半斤八两:旧制一斤合十六两,半斤等于八两。比喻彼此一样,不分上下。

半推半就:心里愿意,表面上却假作推辞,不肯痛快答应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金文从八(表示剖分),从牛,以会中分牛体之意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半。

《说文·半部》:“半,物中分也。从八,从牛。牛为物大,可以分也。”本义为将牛体中分。是“判”的本字。

,读pàn,本义指将牛体中分。也指中分后的半牲体。牛为大物,一半也不小,故引申指①一大片:令军士人持二升,一~冰。由中分又引申读bàn,泛指②物之二分之一:行百里者~九十。又指③(事物)中间:深更~夜;~山腰。又指④不完全:~透明;~新~旧。又用以比喻⑤少:~点不懂。

“半”为引申义所专用,一大片之义便另加义符肉“月”,写作“”,从肉(月)从半,半也兼表声。读pàn,本义指①祭祀用的半体牲:司马升羊右~。进而引申泛指②大:~大小子。又引申指③安泰舒适:富润屋,德润身,心广体~(今读pán),故君子必诚其意。后来才引申读pàng,指④肥胖:逐宵上草料数十番,喂饲得膘息~肥;~闺女。

中分之义则另加义符“刀”写作“”,从刀从半,半也兼表声。读pàn,本义指①分开:若七德离~,民乃携(离)贰。引申指②区分,分辨:~天地之美,析万物之理;~明;~别。进而引申指③区分明显:是非~然;~若鸿沟。再引申指④判断,评定:其事已~,岂容复疑;~考卷。又特指⑤判案定罪:南山或可改移,此~终无动摇;~罪;~案。古又指⑥高官兼任低职:以吏部尚书刘晏~度支(掌全国财赋)。

半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丶部。凡从半取义的字皆与中分、大片等义有关。

以半作义符的字有:胖、叛。

以半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伴、判、泮、畔。

以半作声符的字有:绊、拌、袢。

 

另:

 

(小篆)。

胖字由半、肉会意,其本义是指古代祭祀时用的半边牲肉。半边牲肉属大块,故胖字又指大肉。后世多用为肥大之义,与“瘦”相对。《说文解字》:“胖,半体肉也。一曰广肉。从半,从肉,半亦声。”则半又兼作声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