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(少、沙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xiǎo—甲骨文是沙粒的象形。“沙之为物,聚而后见,故以三点象之。”(《战国策》吴师道注)金文为在金属上刻写方便变为三竖。小篆的“小”字形体有所讹变,像用一竖把一物体一分为二之形,也含有变小之义。“小”的本义是指体积上的细微;引申为在体积、面积、数量、力量、强度等方面不及一般或不及所比较的对象。其用法与“大”字的用法正好相对。《说文》就小篆的字形解释为:“物之微也。”是引申义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细碎的尘沙微粒形。金文微粒变长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小。

《说文·小部》:“小,物之微也。从八,见而分之。”析形不确。本义为细碎的尘沙微粒。

小,本义指细碎的尘沙微粒。这一形象,含有三种意思:就形体说,表示细微;就数量说,表示不多;就质地说,表示沙粒。为了分化字义,遂用“小”专表示①细微:怨不在大,亦不在~;世俗之君子,皆知~物而不知大物。引申泛指②程度、数量不及一般或不及比较对象:好问则裕,自用则~(狭隘);赤也为之~(职位低下),孰能为之大;~(寿命短)年不及大年;~(年幼)时了了,大未必佳;~树;力气~;个子~;比他~一岁。用作副词,表示③稍微:其为人也~有才;~不如意,即求休罢。用作意动,表示④认为小:孔子登东山而~鲁,登太山而~天下。数量不多之义则稍变其形用“”来表示。沙粒之义另加义符“氵”写作“”来表示。

小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小部。凡从小取义的字皆与细微等义有关。注意:现在字典里从小的字,有些本不从小。

以小作义符的字有:少、尕、尖、尘、尜。

以小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