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(歌、謌)

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篆文从二可,表示声声相续。是“歌”的本字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哥。

《说文·可部》:“哥,声也。从二可。故以为謌(歌)字。”本义为声声相续。是歌的本字。

,由声声相续,引申为①歌唱:~之咏之。又用作语气词,相当于②啊:痛杀我也末~。魏晋后鲜卑族进入今华北地区,其语称兄和父辈为“阿干”,后讹为阿哥,于是“哥”又用以表示③父兄:惟三~(此为唐玄宗之子回答其父的话)辨其罪人;此我二~(这是李世民弟称李世民)家婢也,何用拜?唐以后“哥”渐代替“兄”专用以表示兄长之义。并进而引申泛指④跟自己年龄差不多的男子:吴加亮向宋江道:“是~~晁盖临终时分道与我。”“哥”为“兄”义所专用,歌唱之义就另加义符“言”或“欠”,写作“謌”与“歌”来表示。

,从欠(张口出气)从哥会意,哥也兼表声。,异体作謌,从言从哥会意,哥也兼表声。如今规范化用“歌”。读gē,本义指①有音乐伴奏的唱:心之忧矣,我~且谣;公使~之,遂诵之。引申也指②配乐能唱的诗:诗言志,~咏言。后泛指③歌曲:民~。也泛指④唱:引吭高~。又特指⑤旧诗的一种体裁:长恨~。

哥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口部。凡从哥取义的字皆与歌唱等义有关。

以哥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謌、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