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(鋸、锯、鋦、锔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“我”是什么?由甲骨文我字形体可知,“我”原来是一种兵器。这是一种长柄而带齿形刃口的兵器,是用来行刑杀人或肢解牲口的。这种兵器后世罕见,所以我字本义也不常用,后来就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,指自己、自己的。

我们:代词,称包括自己在内的若干人或很多人。

我行我素:自行其是,不以环境为转移,也不受别人的影响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带齿的刀锯之形,也用作刑具,或用以屠宰牲畜,为锯的前身。金文简化。篆文稍讹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我。

《说文·我部》:“我,施身自谓也。或说我,顷顿也。从戈,从扌。扌,或说古垂字。一曰古杀字。”析形不确,解说的是假借义及引申义。本义当为锯类工具。

,本指锯类工具,也用作刑具。引申而表示①杀:~伐用张(“我伐”即杀伐)。后来假借为②第一人称代词:昔~往矣,杨柳依依。③泛指自己一方:人不犯~,~不犯人。“我”为假借义所专用,刑具锯子的意思便又另造了形声字“鋸”来表示。“我”的本义就不为人所知了。

,从金居声。如今简作。读jù,本义指①锯类工具:孟庄子作~;门者皆无得挟斧斤~椎;电~。也表示②刑具:奈何令刀~之余荐天下之豪俊哉!用作动词,表示③用锯分解物:彦国吐佳言如~木屑,霏霏不绝。又用作“锔”,表示④用锔子把破裂的东西连合起来:~缸;~碗。此义今用鋦来表示。

,从金局声。如今简作锔。读jū,义为①用锔子把破裂的东西连合起来:~盆;~锅。又读jú,指②一种金属元素。

我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戈部。凡从我取义的字皆与屠杀等义有关。

以我作声符的字有:哦、硪、俄、娥、饿、峨、莪、锇、蛾、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