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让,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言,从襄(表喧嚷),会责备之意。襄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如今简化,改为上声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,相责让。从言,襄声。”本义为责备。

让,本义指①责备:夷吾诉之,公使~之。引申指②谦让,退让:夫子温良恭俭~,以得之;礼~。进而引申指③把好处让给别人,辞让,不争:尧以天下~舜惮~;~步。又引申指④转让:出~;租~。用作使动,表示⑤使,容许:~高山低头,叫河水让路;玩得~人心跳;不~敌人得逞;谁~你去的?~他闹去。进而虚化为介词,表被动,相当于⑥被:自行车~他修好了。

如今可单用,—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