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物字,从刀从牛,是以刀杀牛的意思,刀上的两点是杀牛时沾在刀上的血滴。在甲骨文中,物是一种用牲方法,其本义指杀牛,后又特指杂色牛,引申为一切事物,和事物的内容实质,如万物、言之有物等。

物色:原指牲畜的毛色,又指形貌,引申为按一定的标准去挑选、访求。

物议:指众人的议论或批评。

 

另:

 

勿(物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云层间射出阳光形,用以表示云的形色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勿。

《说文·勿部》:“勿,州里所建旗。象其柄,有三游,杂帛,幅半异。所以趣民,故遽称勿勿。,勿或从。”析形、释义是就当时的社会思想所作的解说。本义当为云的形色。

,本义指①云的形色。云是飘忽不定的,故“勿勿”又引申为②急速。后来“勿”借用作副词,表示禁止,相当于③不要:百亩之田,~夺其时,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。也表示一般的否定,相当于④不:为表不必三让,又~得浮华。“勿”为借义所专用,这样,形色之义便由“物”字来表示。

”从牛从勿,勿也兼表声,本义为①杂色牛,也泛指杂色物:三十维~(牛羊的毛色),尔牲则具;赐宅一区,马四匹,~(杂色帛)六百段。又用为“勿”,也指②形色;以五云之~,辨吉凶水旱,降丰荒之祲象。由各种形色,引申指③万物:方以类聚,~以群分;~极必反。又引申指④具体的物品:君子之于~也,爱之而弗仁;价廉~美;~归原主。又引申指⑤自己以外的人、事、物等社会外界环境:近取诸身,远取渚~;人心之动,~使之然也;安能以身之察察,受~之汶汶者乎?又引申指⑥神灵,精怪:怪~;神~。又引申指⑦具体的内容:(文)体有万殊,~无一量;空话连篇,言之无~。又特指⑧人,众人:夫有尤~,足以移人,苟非德义,则必有祸;~望所归;待人接~。由形色引申用作动词,又指⑨物色,观察:欲知天道察其数,欲知地道~其树,欲知人道从其欲。急速之义则借用“匆”或“忽”来表示。

勿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勹部。凡从勿取义的字皆与云的形色等义有关。

以勿作义符的字有:易。

以勿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物、忽、施。

以勿作声符的字有:刎、芴、囫、吻、疡、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