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语,形声字。篆文从言,吾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如今类推简作语。

《说文·言部》:“语,论也。从言,吾声。”本义为与人交谈,谈论。

语,本义指①交谈,谈论:食不~,寝不言;子不~怪力乱神;默默无~;不言不~;细~;低~。用作名词指②言论,话:吾闻其~矣,未见其人也;~言;~文;外~;汉~;古~;成~。又特指③谚语,成语:~曰:“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,故上下能相亲也。”又引申指④代替语言表示意思的动作或方式:手~;旗~;灯~。又读yù,表示⑤告诉:公~之故,且告之;居(坐)!吾~女(汝)。

语。如今可学单用,—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