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(採、、埰、寀、綵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采是一个会意字。甲骨文采字,像一个人用手去采摘树上果实或树叶的样子,其本义为摘取,引申为搜罗、收集等义。金文、小篆的采字从爪从木,略有简化;而繁体楷书增加手旁,则属繁化。其实,采字上部的“爪”就是手形,增加手旁,是没有必要的重复,所以简化字的采字是没有提手旁的。

采风:古代称民歌为“风”,因称搜集民间歌谣为“采风”。

 

另:

 

会意字。甲骨文从爪(覆手),从木上有果形,会以手采摘树上的果实之意。金文省去果实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采。注意“采”与“”不同。

《说文·木部》:“采,捋取也。从木从爪。”本义为摘取。

,本义指①取:参差荇菜,左右~之;~茶;~莲。又特指②发掘:日夜~琢山不贫;开~;~矿。引申为③搜集:古有~诗之官。又引申为④选取,采用:街谈巷说,必有可~;~取;~纳;~访。古代染色多取自于植物,故又引申指⑤颜色:抑为五~不足视于目与?颜色富有光泽,故又引申为⑥神色,精神:神~奕奕;兴高~烈。采集植物果实或叶子可供食用,故又读cài,引申指⑦古代卿大夫的封地:~邑。为了分化字义,后来“采”专用以表示神采;摘取之义则另加义符“扌”写作“採”来表示,如今简化仍用“采”;颜色之义则另加义符“彡”写作“彩”来表示;封地之义则另加义符“土”或“宀”写作“埰”或“寀”来表示,如今简化仍用“采”。

,从彡从采会意,采也兼表声。异体作綵,改为从糸。今以彩为正体。读cǎi,本义指①华美的颜色:朝辞白帝~云间;~霞。也指②彩色的丝织品:衣无二~;张灯结~。古代多以彩色的丝织品作奖赏,故又引申指③得胜者所获得的东西:六博争雄好~来;中~;得~。进而引申指④称赞,叫好:满堂~;喝~。由颜色的多样,又引申指⑤花样繁多:丰富多~。又比喻⑥负伤流血:挂~。

采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部。凡从采取义的字皆与摘取等义有关。

以采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採、彩、綵、菜、埰、寀、睬。

以采作声符的字有: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