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ǎn

、旂、旗)

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旗帜飘动形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。作偏旁时写作

《说文·部》:“,旗帜之游,蹇之貌。从中曲而下,垂从,相出入也。古文字象形。”本义为旗帜飘动的样子。

*,本义指①旗帜飘动的样子。也指②旗上的飘带。由旗帜的低扬飘动,也用作③偃(多作人名):古人名~字子游。由于“”作了偏旁,其义便另加声符“斤”或“其”写作“旂”或“旗”来表示。

,从其声。异体作旂,从斤声。如今规范化用旗,读qí,本义指①旗帜:吾视其辙乱,望其~靡;~鼓相当;~开得胜;军~;红~。后又指②清代军队和户口的编制单位(以旗的颜色为标志,初设四旗,后增为八旗):八~子弟;~人。

),如今不单用,只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方部。凡从)取义的字皆与旗帜等义有关。

*)作义符的字有:施、旆、旄、旂、旃、旅、旌、族、旎、旋、旒、旗、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