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甲骨文);(金文);(小篆)。

甲骨文、金文的京字,像建筑在高土台上的宫室形象,其本义指高冈,即人为的高大土丘,并含有高、大之义。因为古代都城和君王的宫室大都建在高处,所以又把首都和王室所在称为“京”,如京城、京辇(皇帝坐的车子叫辇,所以京城也叫“京辇”)、京畿(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)、京室等。

 

另:

 

象形字。甲骨文像累土为高丘在其上筑亭屋形。犹后代于高处筑嘹望哨。金文大同。篆文整齐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京。

《说文·京部》:“京,人所为绝高丘也。从高省,丨象高形。”本义为人工筑成的高丘。

京,本义指①人工筑成的高丘:为围堑十重,于堑里筑~,皆高五六丈;瓒乃筑~于蓟城以备虞。引申也指②大的谷仓:有新成困~者二家。用作形容词,泛指③高大:八世之后,莫之与~。又特指④京城:~师之野,于时处处;~华;~兆;~邑;~畿。

京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归入亠部。凡从京取义的字皆与高大等义有关。

以京作义符的字有:就。

以京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景、鲸。

以京作声符的字有:谅、凉、掠、惊、琼、椋、晾、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