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

形声兼会意字。篆文从手,从巴(蛇),会像蛇缠绕一样握持之意。巴也兼表声。隶变后楷书写作把。

《说文·手部》:“把,握也。从手,巴声。”本义为握持。

把,本义指①握持:因左手~秦王之袖,而右手持匕首椹之;手~文书口称敕;~舵;~握。引申为②控制:后世谁将~齐国?~持。又引申为③把守:竹林行尽到松关,分付双松为~门;分帅~河隍。又引申指④结拜,结盟:二掌柜的跟她娘家兄弟拜过~;~兄弟。又指⑤扎束成的捆子:多捆几个草~。由握持又引申指⑥一手所握的粗细:拱~之木不可以为梁。又用作量词,表示⑦与握持有关的量:一~刀;一大~年纪;一~米;两~扇子;拉他~一手。又表示⑧约数:来了百~人。唐代虚化为介词,引出受事者,表示⑨处置:应是天仙狂醉,乱~白云揉碎;~车开来;别~她惹恼了;~茶壶打,碎了。用作名词,读bà,表示⑩物体上便于手拿的部分,即柄:金作扫帚玉作~;花~儿;刀~。

把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手部。凡从把取义的字皆与手抓持的动作等义有关。以把作声兼义符的字有: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