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(裳)

(金文);(小篆)。

常与裳古本一字。小篆的常(裳)字是个形声字,从巾尚声,或从衣尚声,本义指人穿在下身的裙装(上身称“衣”)。后世常、裳二字的用法发生分歧,其中裳宇仍保留着它的本义,指下身的裙;而常字则多借用为恒久、经常之义,又用来指法典、伦常等。

常式:固定的法制。又指一定的格式或制度。

常典:常例、正常的法度。又指经典。

常谈:平常的言谈。

 

另:

 

形声字。篆文从巾,尚声。指古代的下裙。隶变后楷书写作常。是“裳”的本字。

《说文·巾部》:“常,下裙也。从巾,尚声。裳,常或从衣。”本义为下身穿的裙子。

常,本义指①下裙:叔旦泣涕于~,悲不能对。“常”为生活习用之物,故引申为②日常的:~务。又引申为③一般的,普通的:老生~谈。又引申为④永久的,不变的:~态。又引申为⑤经常:生前~用之物。又引申为⑥常规,常法:无忘国~。又引申为⑦纲常,伦常:三纲五~。又引申为⑧规律:天行有~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古代有种天子之旗,上画日月,取其常明之意,故又用作⑨旗名:天兵四罗,旂(旗)~婀娜。“太常”之旗长短有一定规定,故又引申为⑩长度单位:四尺谓之仞,倍仞谓之寻,寻舒两肱也,倍寻谓之~。常为引申义所专用,下裙主义便由“裳”来表示。

裳,从衣尚声。读cháng,本义指①下裙:绿兮衣兮,,绿衣黄~;巴东三峡巫峡长,猿鸣三声泪沾~。引申读·shang,泛指②衣服:衣~。

常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巾部。凡从常取义的字皆与衣裳等义有关。

以常作声符的字有: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