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金文);(小篆)。

静,形声字。金文从青(表示颜色),争声。篆文整齐并文字化。隶变后楷书写作静。

《说文·青部》:“静,审也。从青,争声。”本义为色彩鲜明。又《说文·立部》:“诤,亭安也。从立,争声。”本义为静止不动。

静,本义指①青春明丽:与夫妖姬~女,莫不毕集。又表示②静止不动:浮光跃金,~影沉璧;风平浪~;~物写生。又引申指③没有声音:喧~不同科(类);夜深人~;寂~。又引申特指④社会不动荡。生活平静:于时风波未~,心惮远役;清~过日而已。又引申特指⑤性格安详,不好结交:常从容淡~,不好交接俗人。

静,如今可单用,一般不作偏旁。不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归入青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