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小篆)。

会意字。篆文上从立人,下从跪人。用立人在训诫跪人,会怒形于色之意。隶变后楷书写作色。

《说文·色部》:“色,颜气也。从人,从卩。本义为怒色。

色,本义指①怒色:太后之~稍解;室于怒,市于~。引申泛指②神情,气色:夫达也者,质直而好义,察言而观~,虚以下人。又引申特指③妇女的容貌:吾未见好德如好~也;姿~。进而引申指④情欲:食、~,性也。由脸色又引申指⑤颜色,色彩:五~令人目盲,五音令人耳聋。由色彩又引申指⑥景象,情景:荷花落兮江~秋;行~匆匆。由颜色的不同,又引申为⑦种类:诸~名目,悉宜停罢;诸~人等;货~。金银的纯含量不同,其颜色也不一样,又引申指⑧物质的成分、质量:成~不错;音~很好。又读shǎi,指⑨色子:那些掷~的,在那里呼么喝六。用于口语,指⑩颜色:掉~。

色,如今既可单用,也可作偏旁。是《说文》部首。现今仍设色部。凡从色取义的字皆与气色、颜色等义有关。

以色作义符的字有:艳、艴。

以色作声符的字有:铯。